头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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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销与经营深度一体,巨量引擎助力品牌撬动全渠道增长
过去十年,中国企业在数字营销上的投入快速增长。根据eMarketer的数据,2023年国内数字广告的投入将达到1361亿美元,增长14.8%。数字营销已经成为品牌方最大的经营成本之一。面对如此巨大的投入,品牌方的管理层...
证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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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改委同意寿光市惠农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...
发改委官网消息,同意寿光市惠农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发行绿色债券不超过6亿元,所筹资金全部用于寿光市西部农村产业融合项目建设。 12302
银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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兴业银行落地挂钩LPR浮息债配套人民币代客利率互换...
近日,由兴业银行独立主承销的挂钩LPR(贷款市场报价利率)的浮息债配套人民币代客利率互换业务顺利落地。本笔债券发行人为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,发行金额5亿元,期限270天,采取双品种双向回拨机制,其中品...
孙天琦:“大V”通过社交媒体带货销售金融产品必须持牌
发布时间:2022/02/09 财经 浏览:165
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日前在《中国金融》上撰文指出,金融作为特许行业,必须持牌经营。金融产品是“专卖品”,不是任意机构都可以卖,不是想卖给谁就卖给谁,也不是谁想买就能买(“合格投资者”概念)。“大V”通过社交媒体带货销售金融产品必须持牌,否则属非法金融活动。
孙天琦强调,金融牌照有国界。扩大金融业开放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,但境外机构在境内展业必须遵守境内监管规则。已对外开放的金融业务,境外机构必须持境内相关牌照合法合规经营。境内禁止的金融业务,以及未对外开放的金融业务,境外机构不得在境内经营。境外机构在境内从事禁止的、未对外开放的金融业务或者仅持境外牌照在境内展业,属非法金融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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